昨天也就是2005.12.07星期三,
我跟小英芩去了我家附近的一家店去吃晚餐,
裡面的餐點其實還蠻貴的說。
我跟小英芩都點咖哩雞肉一份單價是160元新台幣喔!!
接著,我們又點了一個三杯雞柳來吃,一個單價是180元新台幣喔!!
這樣算起來我跟小英芩一個人要付(160*2+180)/2=250元新台幣。
但是等我去結帳的時候,老闆只算我們310元新台幣,
所以我跟小英芩一個人就變成155元新台幣喔!!
這個意思就是說我跟小英芩少付了95元新台幣,
哈哈哈哈哈…賺到的~轉到的!!
還有,我們不是故意去吃這還算頗貴的地方的,
只是因為不知道他多少錢,就傻傻的進去囉= =
(沒了…)
沒有傻傻的啦...我們在門口猶豫...
回覆刪除誰想到老闆就開門問我們為什麼不趕快進去~
裡面挺溫馨的啦~氣氛還不錯阿!
我也要寫一篇!
真的還蠻貴的耶
回覆刪除可是老闆怎麼人那麼好
還算你們便宜呀?
是哪一家呀?
希望他也會算我便宜:p
哇哈哈...可能是因為老闆昏頭了吧
回覆刪除一整個就是好笑+賺到^^
如果妳去要算便宜的話...
那就先把老闆打一拳吧
讓她昏頭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