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2日 星期二

幹!!洪其德你這人渣


酒罪駕車肇事又一樁,而且又是藝人,繼上次林曉培撞死人之後,

還是有人渣藝人不懂的引以為鑑,依然不信邪的酒醉駕車,

以為在恆春的台26線人比較少就可以酒醉駕車??



他馬的洪其德,撞死人的才在死者家屬靈堂前下跪賠罪,

你自己為什麼當初不多想一點,喝了這麼多卻依然要駕車??

為什麼你不是自己撞到電線桿死一死算了,

像你這種人渣臺灣社會越少我社會越好,之前吸毒至少你沒危害到他人生命安全,

想死是你自己去死,結果現在你撞了人,別人死了,你這人渣卻還好好的站在人間。



藝人做錯事情就只會道歉、落淚、記者會三部曲,有沒有新的招阿??



可以判洪其德死刑嗎??真希望可以殺雞儆猴,種人渣活著能幹麻??

(我知道這很難,畢竟臺灣法律只保護壞人)

多撞死臺灣的善良老百姓??還是讓藥頭有生意可以做??

看來看去沒一樣是正面的= =



政府宣導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經好多好多年了,

為什麼還是很多人存在著這種僥倖的心理,以為倒楣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發生了,就一直重複道歉、落淚、記者會三部曲,直到社會漸漸淡忘這樣的事情。

罰款加重對於一些人來說也不是真的多到哪去,而且增加的也只是政府國庫而已,

對真正的受害家屬幫助不到,說是伸張正義,但這種正義似乎看到的效果不大= =

倒不如改成,肇事且撞死人,他未來薪資的一半直接轉入受害者家屬的戶頭,

直到肇事者往生或是再也沒有工作為止,這種長期性的罰款,或許才能稍稍的增加人民的戒心。



最後,補一句:洪其德你真他媽的雜碎!!

2 則留言:

  1. 我其實對於酒醉駕車的人都很厭惡,

    如果又肇事的話...我會更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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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看到你的網誌有種好欣慰的感覺!



    這兩天看了很多人都是給姓洪的加油打氣...



    我看的很怒,也在不少網誌裡留下了不太好聽的話...



    外婆被他撞死後,他真的很沒誠意解決事情...



    什麼下跪!什麼落淚!什麼記者會!!



    那都是有記者的時候在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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