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

[假仙] 廢死是尊重人權?才怪!

這一兩天廢不廢除死刑吵得沸沸揚揚,
只因為我們有個理盲又濫情的王清峰當任法務部長,
因為她為了滿足自己的信仰,所以宣佈在任內絕不同意死刑。
自許為人權律師的她,以為廢死真的比較有尊重人權嗎?
至少我可不這麼認為。

剝奪罪犯的生命看似非常的不人道,而且殘忍,
不過難道他們要用來代替死刑的終身監禁就比較人道?

執行死刑,給予死刑犯是快速的結束生命,
而且同時可以讓被害者看到罪者已經伏法,
多少可以讓這些受害者家屬心理安慰一些。

不過終身監禁是給予這些死刑犯,
是讓這些人活在無窮無盡的絕望之中,
如同行尸走肉,這樣有比較人道?
而且受害者家屬還持續的跟這個犯人活在同一個世界上,
搞不好最後自己還比犯人提早辭世,
這樣說起來何其無奈阿!

指刑死刑是快速的結束死刑犯的生命,
終身監禁是用身、心、靈的折磨到死刑犯結束生命,
哪一種比較仁慈?哪一種比較人道?

看過武俠小說或是任何有關江湖武林故事的人或多或少都看過一種情境,
當復仇者可以主宰兇手的時候,兇手往往會說:給我個痛快吧!
這意味著直接快速的結束他的生命是對他比較輕鬆的方式,
兇手反而擔心遇到變態,慢慢的被凌遲到死。

現在所謂維護人權的人在我看來反而是更折磨這些人,
支持死刑的人反而是給予所謂痛快的人。
哪一種比較人道?大家自己思考吧!
(好吧!我承認我上面的文章都在引導思考XD)

再來,讓這些終身監禁的人持續活著,須付出的成本很多,
食物、水、電或許還有些許的醫療資源,
如果這死刑犯又很莫名其妙的很長壽,
這些資源都必須付出道他斷氣那刻為止。
但如果執行死刑,所花費的不過就死前那頓比較豐盛的餐跟子彈的錢。
這樣算起來省多了。

別再跟我說廢死是尊重人權這種屁話了,
在我眼中終身監禁才是真正的酷刑,
這種才是真正惡魔懲罰。

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啦XD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